
本网讯(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马丽侠)1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专场,对“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在考古遗址发掘、文物遗产保护等工作取得的成果和进展进行了介绍。“十四五”时期,内蒙古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在考古研究与发掘领域,成果丰硕,为诠释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提供了丰富实证。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累计实施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51项(次),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红山社会文明化进程研究”取得重要成果,在距今5000年红山文化元宝山积石冢遗址,清理出“南坛北冢”独特祭祀遗存布局,发现体量最大玦形玉龙,首次集中出土玉器 200 余件。在后城咀石城址,发现环壕、地道、马面、城门构成的规模庞大的防御体系,结合成组中心房屋与珍贵祭祀玉器的发现,为探索内蒙古黄河流域距今4400年至4200年早期国家的形成提供关键证据。辽上京、元上都、阿尔寨等遗址的系列发掘,发现宫殿、寺庙、道路、城门、车马坑、墓葬等重要遗迹,出土丰富瓷器、青铜器、铁器、陶器等各类文物,生动展示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图景。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国家标本库房项目开工建设,呼和浩特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获考古发掘资质,考古能力持续提升。内蒙古文旅部门与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12个部门联合建立多部门审批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建立文物保护前置审查三级联审平台,审批用时压缩至7天,开展配合基建考古调查2500余项,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并进。
展开剩余51%在文物保护与管理方面,构建起全方位保护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启动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颁布施行,出台长城、黄河流域文物、石窟寺、革命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等5部专项规划,公布自治区第六、七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3批革命文物保护名录,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将各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区 103个旗县区实现全国重点及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卫星遥感安全监管和无人机巡查全覆盖。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21099 处“三普”登记文物全部完成复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015处,完成了长城专项调查7597.7公里和边境文物专项调查4262.5公里,新发现114处遗址点等专题任务。目前,我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14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达587处。
在文物传承利用与活化传播方面,清水河明长城、固阳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成,辽上京遗址成功挂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实现零的突破,目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达到3家。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全区备案博物馆达158家,其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42家,内蒙古博物院获评“2024年度全国最具创新力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新馆试运行以来,半年接待观众235万人次,单日最高接待人次3.1万、月均接待人次39.2万,双创新高。文博“乌兰牧骑”项目入选全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打造“融铸北疆”“故塞同风”等一批精品展览,其中“黄河从草原上流过”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同时,推出《文物中的内蒙古》等多系列宣传作品,《根脉》入选中华文物传播精品,有效扩大内蒙古文化影响力。
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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